十七世紀荷蘭地區或其他地區的優秀版畫家,和林布蘭特(Harmenz van Rijn Rembrandt, 1606-1669)的版畫成就相比,似乎都相形失色。林布蘭特的版畫作品,直可與其繪畫作品等量齊觀。因此,要了解林布蘭特的藝術,絕對不能忽略他的版畫作品。如同此期荷蘭的版畫家,林布蘭特也以蝕刻技法創作版畫。他對好友齋格斯(Herkules Seghers, 1589-1645)試驗蝕刻技法的創作方式,印象深刻。促使他自己也鑽研蝕刻的表現能力,並將自己擅長的光影效果,透過蝕刻,發揮得淋瀝盡致。林布蘭特經常對版面加以不斷修改,或刪除、增添個別畫面,或以針刻技法修整畫面,或讓版面多次腐蝕,藉以取得理想效果。因此他的版畫畫面有不同的版本,使得藝術史家可以藉此追蹤他的創作思路。林布蘭特留下近四百件的蝕刻作品,除了涵蓋當時荷蘭流行的肖像人物、日常風俗與風景題材之外,他還創作了大量關於聖經故事的版畫作品。而他偉大之處,在於他對傳統的或流行的題材,都能迭創新意,不落俗套。

林布蘭特好友齋格斯的作品,《有圍籬的谷地》,1615-1630,蝕刻與墨水。
林布蘭特生於萊頓(Leyden),家世小康,父親為一善於經營的磨坊坊主。他原本想讓兒子完成大學學業,但林布蘭特卻中輟學業,轉向藝術發展。他雖未像當時習藝之人,前往義大利取經,但荷蘭當時的藝術環境瀰漫著義大利風格,加上藝術觀念的交換管道,十分通暢,林布蘭特因而十分熟悉自文藝復興以降的藝術成就。1628年起,他與朋友李文思(Jan Lievens, 1607-1674)共同在家中經營畫坊,製作繪畫及版畫作品。李文思不僅是位技藝精湛的蝕刻畫家,也創作許多傑出的木刻作品,成為十七世紀中木刻藝術創作的巔峰人物。

林布蘭特,《戴帽子的自畫像》,1630。可以看出此時林布蘭特意氣風發的樣子。

李文思,自畫像,約1629-1630,油彩木板,42 x 33 cm。
林布蘭特在家鄉的作坊經營成功,加上父親的遺產,使他能夠離開萊頓,前往阿姆斯特丹開設更大的作坊,並收授學生。他的社會地位隨著他在藝術方面的成就,而逐漸提升。1634年他娶了藝術商人的姪女薩絲琪雅(Saskia van Uylenburgh, 1612-1642),婚姻不僅幸福,並有助林布蘭特的事業開展。林布蘭特此刻周旋在阿姆斯特丹的社會名流之間,完成許多重要的肖像畫,而隨之而來的財富,更讓他鍥而不捨地進行繪畫與古物的收藏及股票投資等活動。1642年,妻子因產後虛弱去世,留下一子。林布蘭特雖然在繪畫活動上,依然活躍成功,但其人際關係開始出現問題。不久,荷蘭與英國的戰爭(1652-57)導致荷蘭的海洋霸權受到嚴重威脅,使得林布蘭特投資海運事業的股票,一夕之間跌入谷底,造成他嚴重的財務問題,最後法院只得宣告林布蘭特破產,將他的家當拍賣,藉以償還債務。這件事對他打擊很大,終其一生都顯得抑鬱寡歡。然而,他生活上的大起大落,並未影響到他的藝術創作活動。他仍然以敏銳的藝術觀察力,捕捉自己的變化與人類的本質。他的後期作品,因而滲入洞悉世事後的豁達圓熟。不過,在晚年階段,林布蘭特不再積極從事版畫創作,但之前留下的作品已經揭露出豐富的藝術世界,讓後人優游其中,感動不已。

林布蘭特的妻子薩絲琪雅扮成猶太新娘,1638。
林布蘭特雖然熟悉義大利的古典風格,他的授業老師拉斯特曼(Pieter Lastmann, 1583-1633)更為當時荷蘭義大利畫派的代表人物,深受義人卡拉瓦喬(Michelangelo da Caravaggio, 1573-1610)及德人愛斯海默(Adam Elsheimer, 1578-1610)的影響,並在荷蘭致力推廣兩人擅長的明暗對比畫法。林布蘭特後在此技法上推陳出新,自成一派。然而,他在人體造型上,並未依循已成典範的古典風格,而且在既定的圖像範例上,也大膽放棄傳統的固定形式。他的亞當與夏娃、天使與使徒等聖經人物,以及許多他所描繪的女性裸體,顯得醜陋且體態不夠標準。林布蘭特打破文藝復興以降的美感經驗,讓觀者重新經由另一種造型,審思畫面的內涵及言外之意,因此使得他在十八及十九世紀古典美學當道之際,受到忽視。我們看他1638年的《亞當與夏娃》,發現人類原祖,宛如不修邊幅的鄉民,而非展現古典之美的理想人物。甚至畫面中攀爬在樹上的蛇以及背景中的大象,都顯得怪異及臃腫。

林布蘭特,《亞當與夏娃》,1638。
觀看林布蘭特的作品,人物的美醜並不重要,他也不在乎觀者對他畫面人物的評價。但當我們進入他畫面中的神奇光影後,他的藝術魔力自然流瀉出來,讓人忘記畫面人物的美醜。在他的版畫作品中,我們亦會驚訝於他那顯得雜亂無章的線條,竟能勾勒出豐富的人物造型、自然景觀及讓人沈醉,而且贊嘆的光影效果。他在版畫作品中,不僅鋪陳更為廣泛的題材,而且在失去色彩的輔助後,使得畫面僅在黑白兩極之間,利用千變萬化的過渡色調,取得更為直接的視覺震撼。他的作品喚起的不是觀者理性冷靜的分析,反而提供了視覺與感性的豐富之旅。觀者可以直接出於本能欣賞他的版畫世界,任何的說明與解釋往往顯得力不從心,不能盡職傳達觀看他作品後的感官經驗。不過,我們在此仍然試著經由文字敘述,來檢視林布蘭特幾件重要的作品,希望能各自加深對他作品的印象。

林布蘭特,《有小屋的風景》,1641。
他的風景版畫在十七世紀的荷蘭,達到登峰造極的成就。畫面中呈現開闊遼遠、平凡寫實的自然景致。他的作品《三棵大樹》更將自然界的戲劇張力,貼切表現出來。這件作品可視為其光影表現技法,運用出神入化的代表例子。然而,技巧並非這件作品的全部,而是他再現或創造自然的藝術能力,使得這件作品得以傳世。畫面左上角的幾組平行線條,預示著暴風雨的即將來臨,烏雲似乎正逐漸密佈起來,並在畫面前景中撲上一層絨般的陰影。位於緩坡上的三棵大樹,將光影切割開來,一邊仍是絢麗的光的世界,一邊已被黑暗侵蝕佔據。然而,林布蘭特讓光影分別在這二個世界中互動交錯。我們看到微弱的餘光,將左下角二位在水畔垂釣的釣客,以及草叢的葉梢隱隱烘托出來。中景的平野與城市,以及地平線上的海面,因為不同的光度而呈現出不同的輪廓。也因為光的存在,我們看到忙於農事的與休憩的牛隻,田間的農者與趕車的鄉人。天空的面積佔去畫面的三分之二,明朗的寧靜與風雨交加的騷動融合為一。林布蘭特的線條筆觸在此展現無遺,他將力度強大並且斜行的平行線條,與隨意勾勒、或粗或細的線條結合在同一畫面,一方面用來表現強勁的雨勢,一方面用來表現多變的雲勢,使得這件作品迸發出突兀,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戲劇張力。

林布蘭特,《三棵大樹》,1643。

《三棵大樹》左上角的幾組平行線條,預示著暴風雨的即將來臨。
林布蘭特後來在題為《三個十字架》的作品中,大量使用這種力度強大的平行線條,將耶穌臨刑受難的場面,賦予無與倫比的感情張力。這件作於1653年的版畫作品,共有八個版本。第一到第三個版本與隨後的版本,在畫面上有相當大的差異。前三個版本的差異主要在於局部上的細微修改,畫面上呈現耶穌及另外二位強盜被釘上十字架的場景,在畫面前景及十字架旁菌集著執行的士兵、傷慟的親屬與門徒及或悲哭、或無動於衷的人群。林布蘭特為了不讓這些群眾將觀者的眼光自畫面主體引開,於是利用強烈的光束打在基督身上,並以密集的平行線條造成幛幕,使觀者的目光首先投射在基督受難的十字架上。

林布蘭特,《三個十字架》,1653,第二版。
第四個版本以後,林布蘭特對這作品進行了大幅度的更動。前景中原本正在行進對談的二個觀眾,被剔除掉一位。在基督十字架旁的三位騎馬士兵,保留了一位,而增加一位身分較高的騎馬者。在親屬及門徒部份,林布蘭特也對各自的姿勢及表情加以修改。最顯著的不同是畫面,現在完全籠罩在平行線條交會出的網狀結構裡,將原先版本的許多細節遮蓋掉,基督受難的形象在此被孤立出來。這種變化,說明林布蘭特與眾不同之處,為了凸出基督受難的悲劇效果,他不在乎犧牲原本經營出來的畫面細節,而單純經由光與影的對比來達成。在此,這件作品並非單純敘述一則聖經的故事,而是林布蘭特對人類苦難與救贖的體會。

林布蘭特,《三個十字架》,1653,第四版。
林布蘭特終其一生創作聖經故事不輟,其中最著名的當為完成於1647年至49年間的《耶穌治病》。這件作品因為在當時市場上以驚人的高價為識者收藏,而有「百金版畫」之名。林布蘭特在此展現他高人一等的人物刻繪能力,並結合蝕刻、針刻及直刻等技法,在畫面中營造出散發著溫婉色調的柔和光線。耶穌在中間,以高而瘦削的身姿隔開二個不同的階層。左邊為洋溢在光線中的法利賽人及猶太文士,露出質疑、嘲弄及無動於衷的表情,而右邊是殘疾老弱等社會下層階級組成的求醫行列,正堅定緩慢地來到耶穌面前,求取神蹟。林布蘭特安排這樣的畫面,將耶穌一生的事蹟具體而微地呈現出來,一方是他冥頑不化的敵人,一方是他給予救贖的民眾。然而,畫面中的光線自左而右流瀉在這兩個階層的成員身上,似乎象徵著耶穌不分階級、博愛無私的精神。

林布蘭特,《耶穌治病》,1647-49。
十七世紀荷蘭藝術的另一重大成就,在於肖像畫上。肖像畫與自畫像不再限於表達個人的身分成就,或去因應社會交際應酬的需要,而開始突破階級與名字的固有框架,轉向探索肖像人物的心理特質與獨特性格,甚至在荷蘭典型的團體肖像畫中,如林布蘭特著名的《夜巡圖》、《商會理事》等,個人的心理特質與外觀特徵,並不會因為歸屬於具有共同目標的團體,而在畫面中被模糊或犧牲掉。而林布蘭特不僅在肖像繪畫上,功成名就,在版畫上他也致力於肖像畫表現可能性的開拓。我們看到他豐富的自畫像,也訝異於他對其他人物肖像畫的表現方式。他1648年的從事蝕刻之際的自畫像與1647年阿姆斯特丹市長席克斯(Jan Six)倚窗閱讀的肖像畫,可以作為他此類版畫作品的代表。肖像版畫對林布蘭特而言,成為解析人類的工具,他所達成的廣度與深度,並不遜於其繪畫上的相同成就。

林布蘭特,自畫像,1648。

林布蘭特,阿姆斯特丹市長席克斯(Jan Six),1647。